肯尼亞授權書POA大使館雙認證
尚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其領事認證如何辦理?
目前可以參考以下三種辦法:
⑴征得進口商同意,找第三國的駐華使(領)館代為認證;
⑵僅由外交部領事司對文件進行認證;
⑶與進口商協(xié)商,由貿(mào)促會出具證明,證明進口國目前在中國尚無使館,為此要求給予免認單據(jù)文件的待遇。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領事工作進入全面發(fā)展新時期。
包括領事認證在內的各項領事工作在整體外交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時也越來越被老百姓所熟知。
什么是領事認證,
領事認證與生活中常見的“產(chǎn)品質量認證”或“認證許可”不同,我們這里所講的領事認證是指一國外交、領事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公證文書或其他證明文書上,確認公證機構、相應機關或者認證機關的一個簽字(簽章)或印章屬實的活動,其目的就是使一國出具的公證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
因此,形象地說,人出國要辦理簽證,而文書出國就要辦理領事認證了。
是否可以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主管機構,如內政、民政、勞動或司法等部門,只接受經(jīng)自己國`家的外交或領事機構認證的外國文書。
如涉外文書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而不辦理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會導致被文書使用國拒絕接受。
因此,通常情況下,送國外使用的涉外文書需辦理雙認證。
只有在當事人明確了解文書使用國只要求對涉外文書辦理單認證的情況下,才可只辦理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不辦理外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領事認證相關注意事項
1. 由于辦理領事認證的時間相對較長,有需求的企業(yè)一定要盡量提早前來辦理,以爭取工作上的主動。
2.哥倫比亞使館要求授權書必須和營業(yè)執(zhí)照一起認證。
3.菲律賓、泰國、委內瑞拉、土耳其、古巴使館要求所有文件要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供使館留底。
如:送辦土耳其國`家的文件,在份數(shù)欄內應填“2”份,申辦公司收到為“1”份,另1份由土耳其使館留底保存。
4.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卡塔爾使館要求提供英文的目的使用說明。
領事認證樣本素材